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规则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选房,是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以下摇号规则。

  一、在摇号现场公示此次公租房配租房源编号确认和配租对象摇号顺序。

二、现场随机选择2位代表对摇号机和此次使用的球体进行检查并试用。

三、参与摇号者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摇号。

如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下肢(一、二)级残疾,70岁以上或重大疾病者,可通过填写《平鲁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优先保障申请书》自愿申请配租一、二层房屋。将优先保障配租的房屋剔除,剩余房号混合一起进行摇号分配。

四、按申请人姓氏笔画为序确定配租摇号顺序,申请人按照摇号顺序,依次到摇号机前自行操作,待产生球体后按已公示的房源编号确认表,找到对应的房号作为此次配租的房屋。

五、配租对象摇号选房号后,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在《摇号确认楼盘表》对应的房号上签字并按手印,进行摇号结果登记确认。

六、在《摇号确认楼盘表》登记确认后,现场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待房屋检查确认,缴纳一年的相关费用后,即可领钥匙入住。

签订合同时需携带夫妻双方一寸免冠照各2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

费用缴纳标准:

1、租赁保证金:1000元(不含其他费用)

2、租赁标准:1/每平方米 /每月

1元×50㎡×12个月=600

3、物业费:0.36/每平方米 /每月

0.36元×50㎡×12个月=216

4、水费:280元(12个月)

5、电费:公用电费20元,其余自费

6、暖气费:2.2/每平方米 /每月

2.2元×50㎡×6个月=660

7、室内设施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室内维修材料按市场价格收费,人工费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