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平鲁区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现制定我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抽查范围

在全区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洗储煤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重点行业领域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从年度执法计划中实施。

二、联合检查部门及行业


冶金工贸企业由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发起、朔州市平鲁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鲁区气象局开展配合检查。时间安排(2023年5月到12月)参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类标准抽查B类企业百分之五。

非煤矿山企业由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发起、朔州市平鲁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配合检查。时间安排(2023年8月到12月)参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类标准抽查B类企业百分之十五。

洗储煤场企业由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发起、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开展配合检查。时间安排(2023年6月到12月)参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类标准抽查B类企业百分之三十。

危险化学品企业由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发起、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配合检查。时间安排(2023年6月到12月)参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类标准抽查B类企业百分之十。

煤矿企业由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发起、朔州市平鲁区能源局开展配合检查。时间安排(2023年7月到12月)参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分类标准抽查B类企业百分之三十。

三、执法人员

从全局目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48名抽取,按照从事行业,对抽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四、执法检查内容

冶金工贸企业检查内容:各部门依据职权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年度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冶金企业监督检查、机械企业监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内容:各部门依据职权检查以采代探、无证开采、明停暗采、超规模生产、越界开采、持过期采矿证生产;露天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综合监督检查。

洗储煤场企业检查内容:各部门依据职权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生产设备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未重新报批、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对洗选煤场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内容:各部门依据职权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监督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年度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煤矿企业检查内容:各部门依据职权检查对煤矿标准化达标情况的行政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对生产煤矿煤质的监管、对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和生产要素信息的监管、对生产煤矿回采率的监管。

五、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内部抽查计划

煤矿企业全年百分之百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抽取;检查内容对煤矿标准化达标情况的行政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分类对B类企业按照百分之五十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抽取;检查内容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仓储设施)企业全面检查。

洗储煤场企业全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分类对B类企业按照百分之五十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抽取;检查内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检查;对洗选煤场及配煤型煤加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分类对B类企业按照百分之五十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抽取;检查内容露天矿山企业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综合监督检查。

冶金工贸企业全年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分类对B类企业按照百分之五十进行抽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执法人员数据库抽取;检查内容冶金企业监督检查、机械企业监督检查、粉尘涉爆企业监督检查。

六、计划时间

抽查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

 

附件一: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区直各有关部门)

附件二: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朔州市平鲁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频次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1

对辖区监管的煤矿企业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区级监管的煤矿企业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抽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3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区能源局

 

 

 

2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所列的11家非煤矿山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15%: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区自然资源局

 

 

 

3

对独立洗储煤场的双随机抽查

对独立洗储煤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全区煤炭洗选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3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区生态环境局

 

 

 

 

 

 

 

4

 

 

 

 

 

 

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双随机抽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1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对冶金工贸企业监督检查

对冶金工贸企业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气象局

 

 

 

附件二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频次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发起部门

 

 

 

1

对辖区监管的煤矿企业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区级监管的煤矿企业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抽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10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2

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所列的11家非煤矿山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3

对独立洗储煤场的双随机抽查

对独立洗储煤场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全区煤炭洗选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4

 

 

 

 

 

危险化学品和冶金工贸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双随机抽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

对冶金工贸企业监督检查

对冶金工贸企业监督检查

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抽查比例不低于50%:1次1年

跟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12月

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