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图解链接: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办公室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方案》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筹备处),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朔州市平鲁区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朔州市平鲁区委办公室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朔州市平鲁区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务信息化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任务分解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办发〔2019〕44号)和市委、市政府《朔州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朔办发〔2020〕22号)精神,围绕推动我区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三对”“六最”要求,积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区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实现“转型出雏形、实现双翻番、

建设美丽幸福新平鲁”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区乡村全覆盖,功能更加完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基本消除;依托政务云平台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网上办理率明显提高;在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全面推行“网上办”“手机办”;“五减”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投资吸引力持续增强,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度、投资吸引力、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更多营商环境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五减”专项行动,持续营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五减”专项改革。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创新创业等方面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围绕市场主体诉求,按照“能取尽取、应放尽放”的原则,加大区级主动放权力度。继续压减审批时限,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机制;重点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整体性系统性再造审批流程。通过告知承诺、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统一办理等方式,大幅减少各类前置审批环节。继续精减审批要件,能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获得的材料,其他审批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再提交。持续清理证明事项,针对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特别是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能取消的取消,确需保留的,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更新维护机制,加快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3.加快推进“立改废释”步伐。依托司法法务信息化平台,全面清理制约“放管服效”改革、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应立尽立、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应释尽释”。形成全区“立改废释”清单,按程序推进。(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二)开展“一网通办”提速行动,持续营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逐一梳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要素,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让企业和群众知道“怎么办”。编制公布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水电气暖报装、不动产登记、办税服务等重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实现全区范围内同一层级同一事项办事指南“一套标准”。(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6.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领域应用,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证明等问题。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电子证照同步签发。逐步推进区级政务部门电子证照数据向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汇聚。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规范,建设电子印章系统,形成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印章支撑体系。(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7.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流程,实行一窗式办理,后台管理系统对每个环节自动计时管控并发出预警,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管控,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及服务“不见面”,办事“零跑腿”。(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开展“三个一”改革行动,持续营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8.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学习推广晋城市全市域试点经验,在全区全面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继续完成未划转事项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9.实施“一个系统管监管”。加快构建规范统一、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有效归集整合监管业务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市场信用数据、投诉举报数据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早发现苗头性隐患,加快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监管可监督。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基本完成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整合,基本建立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重点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具备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效能评估的能力﹐强化监管的“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0.推行“一条热线管便民”。在承接“12345”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业务的基础上,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全天候受理、解答、转办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合范围、完善系统功能,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提升热线系统智能化水平,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分析研判、绩效评估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管理扁平化、服务标准化、调度在线化、督办权威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开展创新审批专项行动,持续营造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11.全面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申报、一次告知、并联办理。今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业项目审批要做到“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2.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面应用,一般性工业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累计审批时限由45天(工作日,下同)压缩至30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在100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3.积极推行“场景式”审批。围绕“办成一件事”,推动企业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实现“场景式”审批,通过流程再造、共享要件、以函代证、承诺审批等方式,推行“证照联办”,切实解决审批互为前置问题,确保办一件事实现“一次进件、一路畅通、一次办结”。(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4.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强化部门信息集成共享,再造不动产登记标准流程,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设立绿色通道。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查封、抵押、注销登记即来即办,转移登记压缩至3天,其他登记5天办结。(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五)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服务行动,持续营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15.推行企业开办线上线下便利化。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网上办,实施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简并现场登记环节,现场“一窗”、一次领取企业开办全部证件材料。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强化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事项,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便利。全区范围内新开办企业1天办结。(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6.简化水电气暖报装。完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信息监管系统功能,将水气暖报装关口前移,水气暖设施与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水气暖报装总时限分别不超过4天、5天、5天。推进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实行用电线上报装、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推行“三零”(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低压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30天(不含外线工程时间,下同),高压双电源用户接电时间不超过40天。公开并严格执行水电气暖报装各项费用清单。推进水电气暖报装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区住建局、区能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供电分公司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7.优化企业融资服务。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主动发掘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潜在客户。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落实“两增两控”(“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要求,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动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加快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启动区域资本市场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区金融办、人行平鲁中心支行、平鲁银监办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8.便利办税服务。提升电子税务系统功能,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推行“一网通办”“一键报税”。推行涉税事项差异化申报,实施合并申报、按季申报、批量申报,缩减申报次数。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实现纳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办税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7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区税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19.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依托政税银大数据分析,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点对点推送、远程辅导、智慧填报等方式,推进优惠“大礼包”应享尽享,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动态调整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坚决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用能、用地、物流等成本。推进税费在线缴纳,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人行平鲁支行、银监办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0.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全面清理和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办法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1.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整合各类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局队合一”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执法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区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区司法局、区委编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2.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加快建成全区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大幅简化社保、商务等注销手续,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强化企业破产基础制度建设,破解企业破产“立案难”,深化破产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时间和成本。建立常态化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和财政部门破产费用支持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发展改革、公安、司法、税务、市场监管、房管等单位执行联动机制,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法院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开展政务服务提质行动,持续营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23.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政府支撑体系建设应用,推进线上线下受理办理“一个标准”。完善区政务大厅功能,深化“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4.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积分制管理,在区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25.切实加强政务大厅窗口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日巡查、周点评、月通报、年考核,加强绩效管理和考核,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引导政务服务系统广大干部敢担当、真作为、提效能,坚决执行“六个绝不允许”。试行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重管理,人事、工资、福利由派出单位负责,日常工作、年终考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结果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反馈派出单位,作为派驻人员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部门要找差距、抓落实,用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彰显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协调调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和培训指导,推动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区各级各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攻坚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和解读,向企业和群众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形成全社会“人人代表政府形象,事事体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建设政企“直通车”,畅通沟通渠道,实现企业反映诉求“直通必达”、政府解决问题“马上就办”。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光荣榜,宣传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搭建损害营商环境曝光台,定期曝光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三)注重督查考评,实施奖优罚劣。以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18项指标为基础,健全完善“六最”营商环境评价制度,推进全区域营商环境评价全覆盖,切实推动以评促进、以评促优、以评创标。充分发挥“13710”督办系统督办效力,加强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实施奖优罚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通报表扬;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久拖不决、决而难行情况,作为负面典型挂牌督办,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