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35号)和《关于转发2025年畜牧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朔牧发〔2025〕3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生猪品种改良,提高我区生猪良种化水平,提升生猪生产性能和养殖效益,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实施时间:2025年7月-2025年11月底
补贴对象: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规模养殖主体。
补贴范围:一是脱贫户、监测户。二是生猪存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补贴条件:1.养殖场(户)需具备合法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猪精液需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公猪站、种猪场等供精单位。3.种猪场有相应资质。4、种公猪品种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包括包括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猪、晋汾白猪、山西黑猪等引进品种。以及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的地方品种、培育品种。
二、补助内容
1、补助环节。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生猪养殖场、合作社等规模养殖主体,使用有资质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或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包括原种猪和二元母猪;补贴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
2.补贴方式。区草牧业发展中心和财政部门依据相关票据凭证直接与补助对象结算补贴资金。
3.补贴标准。一是利用优质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配种改良的,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2.5元计,一头能繁母猪年补贴50元。二是引进优质种猪(包括原种猪和二元母猪),每头补贴50元。对自有种公猪站且种猪精液自采自用的规模场和种猪场开展人工授精的不予补贴。
4、补贴资金数量。配种改良和引进优质种猪补助累计1400头份。先申报先补,补完为止。
三、申报流程
通知公告:区草牧业发展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贴公告,通知脱贫户、监测户和养殖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报流程到草牧业发展中心进行申报。
提交申请:1.符合补贴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提交补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脱贫户(监测户)证明,养殖场(户)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公猪站资质、种猪场资质、种猪购买凭证(发票)、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资料等材料等材料,到区草牧业发展中心自愿如实申报享受补贴的数量。2.脱贫户、监测户以及养殖主体(户)需填写《平鲁区2025年省级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附件1),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数据核实:区草牧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申报使用有资质公猪站生产的优质猪精液和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数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内容包括种猪精液来源、配种记录、引进优质种猪数量、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等,并留存核实凭证(如现场照片、视频等)归档。
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和确认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调整。
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平鲁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
申报时间:2025年7月-2025年10月底
申报地点:平鲁区草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赵 宏
联系电话:18634956207
附件:
1.《平鲁区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数量申报表》
附件1:
2025年生猪良种补贴数量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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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养殖场(户)名称 |
养殖场(户)地址 |
配种改良和引进优质种猪数量(头)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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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报单位(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请如实填写本表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养殖场(户)地址需详细填写至村、组或具体街道门牌号。
3.联系电话请填写能随时联系到联系人的有效号码。
4.备注栏可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特殊养殖情况等。

晋公网安备14060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