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等政策规定和省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平鲁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我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笔试成绩予以公示。

附件:平鲁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笔试成绩单

 

平鲁区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

工作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领导组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