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文件要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根据“免申即享”为主,企业自行申请为辅、劳务派遣公司线下申请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模式,通过省市级后台数据比对,平鲁区有260家企业符合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的条件,现将通过失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已确认符合申领的26家企业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和实际情况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349-5690579

附件:平鲁区2025年第一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汇总表.xlsx

        

平鲁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