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多地出现局部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特别是7月下旬,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7月13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获悉,我省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

    山西省政府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汛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情节恶劣的严肃追究责任。

    其中,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省政府安委办要求,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是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作业。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仍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危化品泄漏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防止发生塔吊倒塌事故。

    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溃坝、垮坝事故。

   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确保不发生生产亡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