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2017年中煤担水沟煤业“1·17”重大顶板事故和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一矿“6·2”机电事故教训,督促全区煤炭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朔州市安委办、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及平鲁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煤炭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

为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活动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下发到全区各煤炭企业。《方案》要求,此次活动开展时间为110日到210日,活动内容分六项。

一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二是加快构建安全风险预防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煤矿行业安全风险隐患。各煤炭企业要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辨识评估,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论证、先期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三是开展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各煤炭企业要至少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局安监组将深入煤炭企业,组织开展观看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

四是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严格按照2018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各煤炭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活动。局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现场“以案释法”。

六是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煤炭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挂图,设置各类安全标识,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