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生效 |
| 朔州易兴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911460077516246XW | (平应急)应急罚[2026]01001 | 朔州易兴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案 | 责令整改、罚款 | 苗栋 | 2026年3月23日我局冶金工贸监管股执法人员配合朔州市“打非治违”第二督导组对朔州易兴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检查发现朔州易兴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存在:车间中频炉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也无法与熔融金属加热系统联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应急【2024】90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8条A裁量阶次的规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2026年5月6日 |
|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 | 91140000X024301510 | 晋(朔平)煤监管罚〔2026〕6号 | 山西朔州平鲁区西易党新煤矿有限公司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违规案 | 责令改正、罚款 | 苗栋 | 2026年4月3日早班在9102综采工作面进行动火作业,现场未采取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未安排矿领导和其他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6月24日印发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据第二百零六条第四项第三目,给予一般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的行政处罚。 | 2026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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