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鲁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悟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关键时期,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深学笃信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带头示范,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学法用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笃信力行。

三是加强法治理论的学习。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各部门各单位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们学法用法的热情和主动性,推进学法用法时效性,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打好坚实基础。

(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发挥有为政府作用

1、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文件、通知等在印发前全部由相关部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会审拟以区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13份,政府协议7份,提出涉及市场主体准入、指定经营等涉嫌排除限制竞争条款5条;推动区直各单位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办理流程,增设公平竞争审查环节,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和制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出台。二是强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凝聚全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联系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起点、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专业服务团队,深入昌昕、平朔能源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累计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20件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及时清理行政审批隐性壁垒。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隐形壁垒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我区重点清理行政审批中违规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前置条件、中介服务、申请材料等隐形壁垒。通过开展清理行政审批隐形壁垒专项行动,显著减少行政审批中各类隐形壁垒,审批流程明显优化,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启用新的行政检查文书,统一编号、统一领用、统一归档,做到凡检必审批、凡检查必通知、凡检查必告知结果。在政务公开平台公示相关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检查频次上限,形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首批25项)和《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10项),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依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和损害经营主体利益、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案(事)件。审判机关2025年共受理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件。检察机关做深做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落地落实31项护企举措,主动跟进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依法惩治破坏生产经营、盗抢生产建设财物等犯罪,积极办理以暴力、“软暴力”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等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等犯罪,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法治化。

3、在法治轨道上融入和服务全国大市场。按照《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了市场准入壁垒文件清理台账,对4份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未发现有相关问题,也没有上级转办、信访举报等问题存在。

4、接诉即办及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一是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和协同办理机制,实行“接诉即办”、闭环管理。2025年,行政审批部门受理热线诉求3150件,办结率100%,按时办结率91.78%,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回访不满意率4.96%,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热线响应速度和问题实质解决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建立“12345+文旅”联动机制,以12345热线为枢纽,优化工单派发与督办流程,共同厘清职责分工,打通文旅诉求办理“快速路”,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更优政务服务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二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处理流程,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按照投诉举报紧急程度和复杂程度分级分类处理投诉,优先处理紧急投诉和简易投诉,复杂投诉举报专人跟进,提高处理效率。2025年共受理通过全国12315平台和12345平台投诉举报338件、受理电话、信件投诉9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7.8%。诉转案案件10件,罚款0.3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59万元。全年新培育发展“消费维权站”5家,全区消费维权站达到45家,入驻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ODR企业)70家,不断织密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维权网。三是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区人社局共受理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线索688条,累计为30名劳动者追偿劳动报酬28.96万元;其它各类信访投诉举报接待中心受理投诉案件共计310件,为137人解决劳动报酬129.23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年共受理案件总数279件,其中仲裁调解199件,仲裁裁决80件,调解率达到71.33%,仲裁率71.33%,结案率为100%。

5、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2025年,我区商标有效注册量达647件,有效发明专利38件,高价值专利16件。成功举办以“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为主题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提升公众与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认知、保护及运用能力。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了以“知产律动三晋 检察护航创新”为主题的系列知识产权专题宣传活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件。走进平鲁地理标志“红山荞麦”种植基地木森农牧有限公司,开展检企对话,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6、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部署,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目前,我区可办理“一件事”事项32项,其中31项已产生办件,基本实现了可办事项全覆盖(仅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事项暂未产生办件)。截至11月底,累计办件量达65380件,业务办理时间平均节省70%。全面推行“无差别综合窗口”服务模式,设立6个综合窗口,推动291项事项进驻,显著减少了企业群众排队时间,提高了窗口效率;全面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统一办事标准,持续推动7×24小时自助服务建设,完成省级新旧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保障41项自助服务事项稳定前行。

(三)完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1、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决策程序。发改部门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重大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行政决策社会听证制度,对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当征询包括专家在内的社会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由区政府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立项、土地环评手续、可研、初设、招投标、绩效评估等程序推进。

2、加强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区各部门各单位大都聘任专门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法律人员在政策措施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对外法律文书制作、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3、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我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把握职责定位,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能力、法治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统筹协调能力。2025年区司法局围绕执法规范化、案件质量提升、服务创新等关键环节,部署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年”系列活动,全面推行“导师带徒”机制,由12名业务骨干担任导师,结对指导26名青年干部,通过案件跟办实操与定期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一线履职能力;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司法局开展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等专项培训,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素养显著提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资格审查,择优录用26名高素质司法协理员;全区实施2025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通过现场值班与电话咨询提供法律服务2140人次;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办理各类案件68件,其中民事3件,刑事65件,为受援当时人挽回经济损失25余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改造后,区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硬件建设水平步入全省第一方阵,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持续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累计遴选培养“法律明白人”1170名,实现行政村(社区)均配备5名,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在北坪党群服务中心新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1处,升级改造12家乡镇工作站并派驻值班人员;强化社区矫正监管,严格落实监管制度,运用“线上+线下”双模式,依托山西省“智慧矫正”平台实现人脸识别签到及电子定位监管。联合民政、人社部门为5名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帮扶。

4、严格合法性审查,优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必经程序。全年审查各类文件32件,确保各级各部门的行为有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指引。在日常合法性审查中,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时限,在规定办理时限内能快则快,不断提升办理质效。

5、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发改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平竞争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有关要求,会同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加强信用诚信法规建设、一体化信用平台建设、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确保了公平竞争有序推进。

(四)提升执法质量,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社保、医保等领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预付卡消费纠纷、输入性非法金融活动等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提高敏感度,及时做好监测预警。聚焦重点民生领域,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一是在安全生产领域,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区公安部门共检查各类单位、场所436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4处,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2起,采取强制措施3人,查处涉及安全生产行政案件22起,打击处理23人,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二是在食品药品领域,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025年,共侦破破坏食药领域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窝点3个,涉案价值13.9万元。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食安守护”攻坚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等行动。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8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13家,责令整改13家;检查药品网络经营企业15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4家,责令整改4家;依托“药品追溯码”追溯平台,实现药品追溯信息在线核查,开展药品监督抽检40批次,重点覆盖抗菌药物中成药、中药饮片等高风险品种;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81家次,下达整改意见书43份,查办案件8起(包括警告5起),罚款0.3万元,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在生态环境领域,依法严惩环境污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立相关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人,配合行政部门办理行政案件1起,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在劳动保障、社保医保领域,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一方面,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紧盯工程建设、加工制造等重点行业,依法高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年内,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起,采取强制措施1人,为劳动者追回薪资651251元;另一方面是密切关注侵害群众“养老钱”“保命钱”的犯罪行为,依法侦办涉及殡葬领域的诈骗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有效回应了群众诉求,维护了相关行业秩序。同时,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医疗保险诈骗犯罪,侦破医保诈骗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全力守护了社保医保基金安全。 检察机关也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制毒贩毒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养老诈骗、医保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批准逮捕38人,提起公诉42人,扎实做好区检察环节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五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打防并举、防范为先”策略,深入推进“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2025年,共破获电诈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止付、冻结涉案资金76.5万元。同时持续开展反诈宣传预警,推送预警信息1200余条,成功劝阻潜在受害人1200余名,拦截涉诈资金56.8万元。六是积极化解预付卡消费纠纷风险。针对教育培训、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预付卡消费引发的纠纷乃至经济犯罪风险,坚持风险防控与打击犯罪并重,工作中建立定期排查、信息通报和联动响应机制,对相关经营主体进行联合检查与风险评估,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防范风险蔓延。七是严密防范输入性非法金融活动。密切关注涉众型经济犯罪新动向,特别是跨境、跨区域的输入性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为防范此类风险输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协同研判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此外,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财产权益的经济犯罪活动。2025年,成功侦破煤炭交易类合同诈骗案件2起,对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八是强化监测预警,提升执法敏感效能。为切实提高对各类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动向的敏感度,着力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领域、突出犯罪案件线索的常态化滚动排查、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针对执法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调整打击策略和防范重点,确保执法行动精准有效。

2、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执法机构专门力量,进一步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多执法队联合执法,固化联合执法模式,加强会商交流,实施“综合一次查”,提升单次执法质效。

3、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推行说理式执法,实行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案后回访制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分钟说理制度”,回访案件当事人7人,制作10分钟说理文书21份。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实地走访+线上线下问卷+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共走访调研企业86家。累计收集到意见建议9条。送达行政指导意见书10份,行政合规建议书9份,不断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影响。一是去年4月30日,组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明确行动目标、整治重点、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全年共评查全区涉企行政执法案卷50份,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各部门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各单位对自己的执法内容及时进行公示,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出台《关于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行动方案》,召开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动员部署会。整治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247个,促进建立健全制度7项,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192个,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效能;向社会公布《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审工作,共审核执证人员468人,因退休或调离执法岗位,暂扣执法证件30人,并上报省市做好证件注销工作。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按照有关要求,组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专班赴朔城区进行实地监督,听取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审查了朔城区农业农村局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方面的执法记录和相关文件,共抽调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访谈企业工作人员并发放调查问卷10余份,梳理意见建议4条。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三晋执行利剑”行动,通过查封、强制划扣等手段精准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用执行“加速度”为某村326户村民挽回损害赔偿4600万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推进宽严相济的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强奸、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21件23人,形成有力震慑。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未成年人等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1人,同比下降34.38%,不捕率为19.28%,同比减少17.08个百分点,努力促进司法修复,减少社会对立面。

3、强化行政复议。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134件,受理87件,不予受理32件,其中因逾期未补正自动放弃15件。复议范围涉及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财政等14个部门和9个乡镇,对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区检察院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5件,同比上升114.29%,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群众信访回复、答复率达100%。落实检察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解“心结”化“法结”,对有较大争议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组织公开听证9件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件,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诉讼权利。区人民法院与区信访局联合成立了平鲁区社会治理中心速裁组,并派驻5名干警和2名退休法官入驻综治中心帮助群众“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及常态化排查,组织司法所摸排纠纷1275次,并积极完善人民调解机制,推动打造集信访接待、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平台。

5、做实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健全工作台账,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扶,落实帮教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6、优化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推动全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选聘“民法典宣传大使”10名,围绕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依托“法治平鲁”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布普法信息50余条,开展线上直播30余场,将普法活动由单项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让普法更接地气;区法院通过邀请师生走进法院、模拟庭审等方式进行宣传,新颖的宣传教育方式增强了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和获得感。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法治政府支撑保障

1、做好收官工作。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我区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落实情况,总结工作,查缺补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议制度,严格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25年共3批77名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4次,带头讲法治课2场,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3次。二是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研究审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纵深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4月30日,在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后,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精心谋划,精心部署,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3、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示范,掌握应知应会法规,聚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年度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30学时;组织乡镇及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共计42人参加了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直播培训。直播培训后,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未观看直播的执法人员观看回放,人均达到20学时;组织全区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共468人参加了省司法厅举办的11期“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5、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和数字政府建设。积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数字化转型战略,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构建“业务主导、数据融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8+N”数字检察应用格局。共推广应用上架最高人民检察院平台模型1个,通过数字模型办案1件。区行政审批部门以“法治筑基、数字赋能、服务提质”为主线,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数字政务全流程,实现两大建设深度融合、互促互进,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为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但对标全面依法治国目标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提升。对抓好法治建设工作各项措施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谋划部署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助力协调联动发挥能动性不足。二是法治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区法治人才还需进一步充实,现有的法治队伍专业素质需加快提升,各领域法治专业支撑不足,法治保障不够平衡。三是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各种制度安排需要继续探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还面临一些问题,制度和规范还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区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助力法治平鲁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一)持续筑牢法治思想之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谋划“九五”普法规划,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区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动性,推进“十五五”时期法治平鲁建设。

(二)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之要。通过“改革创新工作竞赛”活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大法治专业培训力度,提升法治队伍业务素质,充实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加大法治工作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鲁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持续完善法治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机制,继续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正确对待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努力采取积极措施破解难题,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监管与执法”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法治平鲁建设筑牢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