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行政监管,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我局决定按照促进发展、积极引导和严格监管、规范惩处并重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经营乱象,依法严肃整治。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净化法律服务社会生态环境,打造法律服务行业良好社会秩序,引导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诚信、规范执业。
一、重点查处内容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包括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法律相关字样以及实际上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下列行为:
(一)在名称中使用“律师”“律所”“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大律”“律政”等字样,或者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字号或简称、律师姓名、律师协会名称或简称等,可能引人误解认为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或者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
(二)宣称的法律服务内容、提供者、质量等信息以及与服务相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以违规承诺诉讼结果、宣称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等方式,虚构接受法律服务的效果的;
(四)以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的;
(五)接收律师在其经营场所内提供法律服务的;
(六)实施前述行为涉嫌诈骗、招摇撞骗等行为的。
二、举报方式
受理举报电话:0349-6062148
受理举报邮箱:plqsfjggflfwglg@163.com
来信地址:平鲁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本公告第一部分“重点查处内容”中明确的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
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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