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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
处罚种类、依据 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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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朔平市监处罚【2026】11号 |
三一硅能(朔州)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 |
三一硅能(朔州)有限公司 |
91140692MACNEM17X3 |
代晴华 |
三一硅能(朔州)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生产的晶体硅光伏组件(规格型号:SKMN156R02TBD665W)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于2025年10月31日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二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批次晶体硅光伏组件;2、罚款人民币2772000元,上缴国库。 |
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 月15日 |

晋公网安备140603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