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为持续规范农业农村领域市场监管行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合理确定抽查工作方案。重点落实抽查部门和抽查监管事项两个全覆盖,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规范抽查流程,强化结果运用,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科学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抽查计划
(一)牵头部门核心职责
本局作为抽查任务发起部门,统筹组织本领域抽查全流程工作,具体承担:任务发起统筹、监管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匹配、现场检查组织实施、检查结果录入公示五大核心职责。
(二)年度抽查事项范围
全面落实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2025版)的通知》(平市监函﹝2026﹞10号)>的要求,就农业生产资料与种畜禽质量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三)联合抽查实施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抽查监管需覆盖全对象,统筹整合避免重复执法,以信用风险为导向实施精准监管,依托智慧平台提升智能化水平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加强抽查检查的规范公开
坚持规范公开,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都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要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严格执行年度抽查计划,确保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机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增强震慑力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要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任务落实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附件: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7日
朔州市平鲁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类)要求 |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检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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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
不低于30%,一次一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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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肥料监督检查 |
经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肥料产品经营单位 |
不低于20%,一次一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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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经营单位 |
不低于25%,一次一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
|
4 |
兽药监督检查 |
兽药经营单位、使用单位 |
不低于10%,一次一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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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 |
不低于20%;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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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牲畜养殖加工 |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1家) |
全覆盖;1次/年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
4月-12月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抽 区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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