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领域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与频次

主要依据

农资市场

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企业

生产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购销台账、是否经营/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等情况

春耕、秋冬关键农时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双随机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农药管理条例》(2022修订)、《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修订)、《兽药管理条例》(2020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

农业生产记录,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情况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订)

畜禽饲养、屠宰

畜禽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

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动物检疫、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畜禽养殖场日常巡查与双随机抽查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场日常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修订)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

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运输者

合格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动物来源等。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修订)

农机监督检查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操作人员的检查

操作证件、登记与牌照、机械安全状况、违规载人等

日常巡查、专项检查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修订)、《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2022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