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鲁区工信和科技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时间:2026-04-24 11:05 来源:平鲁区工信局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频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是否联合检查 |
| 1 |
区工信和科技局 |
市级重点实验室安全检查 |
所有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 |
进行书面资料及现场检查 |
2026年全年度 |
一年一次 |
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或者经过严格培训;是否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
朔安发〔2025〕11号朔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朔州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第五项 |
否 |
| 2 |
区工信和科技局 |
对工信领域技改投资项目企业的监督检查 |
在库重点工业企业及项目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按照50%比例随机抽取进行书面资料及现场检查 |
2026年全年度 |
50%;一年一次 |
技改资金使用情况;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情况;技改工作完工评价情况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第十八条;《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8号) 第三十二条 |
是,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联合检查 |
| 3 |
区工信和科技局 |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
全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 |
2026年全年度 |
50%;全年次数不定 |
对全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合法合规检查、超出办学许可范围等事项检查 |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21〕38号)第(六)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
是,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联合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