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股室、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安排》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

2023317


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抽查领域及监管重点。具体情况如下:

认真梳理夯实基础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事项清单复制到本单位名下,并制定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向社会公布。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监管特   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完善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所监管领域检查对象底清数明、全面准确。同时要进一步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新及时。

、统筹安排做好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并落实跨部门和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制定完成后要

及时公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和本系统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对于本辖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未列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涉企检查数量,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方式、抽查比例、执法人员匹配等。

特别对被抽查监管对象,要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BC、D标注类别结合重点监管事项与一般监管事项确定抽查比  例与年度抽查频次。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在检查前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等相关  印证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要按照“谁  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通过“互联网+监管(山西)”或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整体联动强化监管

按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要求,大力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部门和更多事项 纳入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管的威慑力。探索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 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各级政府在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中,特别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我局对该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入企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2023年度(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数量

智慧监管(信

用风险分类)

要求

抽查日期

发起主体指导单位

配合单位

1

“四上”统计调查报表单位对部门国家常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

随机

对调查对象依

法建立并执行

统计资料管理

制度情况、对

调查对象依法

为履行法定填

报职责提供保

障情况、对调

查对象依法配

合统计调查和

统计监督、对

调查对象依法

设置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

对调查对象依

法提供统计资

料情况的监督

检查

辖区各类规模以上企业

不低于100%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1次/年。

9月

平鲁区统计

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