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股室、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第一阶段)任务安排》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
2023年3月17日
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按照《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双随机办〔2023〕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朔州市平鲁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的抽查领域及监管重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认真梳理,夯实基础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事项清单复制到本单位名下,并制定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向社会公布。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监管特 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完善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所监管领域检查对象底清数明、全面准确。同时要进一步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更新及时。
二 、统筹安排,做好计划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制定并落实跨部门和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在制定完成后要
及时公,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和本系统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对于本辖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工作,未列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需要开展的专项整治,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原则上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减少涉企检查数量,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 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方式、抽查比例、执法人员匹配等。
特别对被抽查监管对象,要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B、 C、D标注类别结合重点监管事项与一般监管事项确定抽查比 例与年度抽查频次。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在检查前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等相关 印证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要按照“谁 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通过“互联网+监管(山西)”或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 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 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 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 整体联动、强化监管
按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要求,大力拓展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部门和更多事项 纳入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增强监管的威慑力。探索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 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 、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各级政府在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中,特别强调“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体 系。我局对该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 配合。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能力和水平。加大入企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2023年度(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数量 |
智慧监管(信 用风险分类) 要求 |
抽查日期 |
发起主体指导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四上”统计调查报表单位对部门国家常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 |
随机 |
对调查对象依 法建立并执行 统计资料管理 制度情况、对 调查对象依法 为履行法定填 报职责提供保 障情况、对调 查对象依法配 合统计调查和 统计监督、对 调查对象依法 设置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 对调查对象依 法提供统计资 料情况的监督 检查 |
辖区各类规模以上企业 |
不低于100%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1次/年。 |
9月 |
平鲁区统计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