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职尽责,依法行政,及时、安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制人社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做到政务信息工作与全系统重要工作及重大活动同部署、同安排,减少信息传递次数,切实保障公开信息“新鲜度”。

(二)完善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及时修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对需要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实行通过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思想共识。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领导及各科室电话、来访地址,接受群众来访来电。利用电视、公众号、宣传栏等方式公开重大事项,积极向全社会解读人社系统的惠民政策,展现人社系统的工作成效,提高人社政策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   

表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对涉及人社政策信息、关系群众利益的信息资讯,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但也存在公开信息与公众的期望、群众的需求有一定距离等问题,部分政策信息解读发布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细化公开措施,拓展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为人民群众提供权威、及时的资讯,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人员、经费等各项配套及保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调研和现实改进,特别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督查和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朔州市平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