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材料


——2024年10月28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调整事由

一是由于煤炭行业出现量价齐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无法完成年初预期目标,需作出支出调整。

二是在年初预算下达后,新增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变化较大,需相应安排支出。

鉴于上述变化因素,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今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案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由于受煤价下降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45841万元,调整为222000万元,调减23841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107769万元调整为126262万元,增加18493万元。

增减项目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5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279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79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增加28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1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77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0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8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379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379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50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6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1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55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3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1698万元调整为23420万元,增加21722万元。

增加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增加42万元,公共安全增加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213万元,节能环保增加7849万元,城乡社区增加159万元,农林水增加6702万元,交通运输增加16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增加39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增加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增加5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增加550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055万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4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后的总体情况是:

财力合计由384606万元调整为424821万元,增加40215万元。调整后的财力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000万元,返还性收入60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62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420元,上年结转2029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41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000万元。剔除转移性支出114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66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13369万元。

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73154万元调整为413369万元,增加40215万元,全部为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对应的支出科目以及年初预留资金细化对应的支出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调剂)后的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52747万元调整为54178万元,增加1431万元。

国防支出326万元,未作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由1867万元调整为2533万元,增加666万元。

教育支出由31522万元调整为32455万元,增加93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由44万元调整为162万元,增加118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由2540万元调整为3608万元,增加106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65246万元调整为70177万元,增加493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由15782万元调整为17050万元,增加126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由6533万元调整为14382万元,增加784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由56662万元调整为69347万元,增加12685万元。

农林水支出由60328万元调整为76135万元,增加15807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由8903万元调整为13121万元,增加4218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由4042万元调整为4933万元,增加891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由1133万元调整为1314万元,增加18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由2591万元调整为3423万元,增加83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577万元不作调整。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3万元不作调整。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由5441万元调整为8632万元, 增加3191万元。

预备费5000万元继续保留。

债务付息支出4295万元不作调整。

其他支出由41100万元调整为22498万元, 减少18602万元,主要是科目调剂。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

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

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130000万元不作调整;上级转移支付由1401万元调整为23665万元,增加22264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42055万元;上年结转部分33608万元未作变动,收入总计229328万元,较年初165009万元增加643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按照对应的功能科目由165009万元调整为229328万元, 增加64319万元。调整后的具体情况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由154337万元调整为174337万元,增加20000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增加;农林水支出248万元不变;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支出增加2150万元;其它支出由4054万元调整为46223万元,增加42169万元,主要是专项债券增加42055万元,转移支付增加11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870万元不变;专项债券还本500万元不变。

3、政府性专项债券支出调整

1)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42055万元安排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朔州市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一期)”40000万元、民政局“平鲁区殡仪馆及生态陵园项目”2055万元。

2)2023年结转专项债券2000万元项目拟调整情况:文化和旅游局“平鲁区凤凰古城生态文化旅游建设(一期)项目”2000万元,拟调整到民政局“平鲁区殡仪馆及生态陵园项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