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农业生产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民银行平鲁支行作为货币政策贯彻落实的基层机构,一直在积极落实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要求,今年,总行在《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第(六)条要求金融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贷款产品,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促进乡村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特色优势产业。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支针对我市发展具体情况出台《2022年朔州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规划》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贷款。稳妥发展融资租赁等业务,缓解涉农主体购置更新农机装备资金不足问题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脱贫地区的金融资源倾斜。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细化针对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措施,在信贷准入、授权审批、资本计量等方面予以倾斜,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要力争全年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增速。

《关于破解农业生产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建议》提案

五项建议,符合人民银行宏观政策。人行平鲁支行持续加大窗口指导,配合政府部门推动落实相关操作流程。涉及人民银行的“将中小微企业及涉农贷款的发放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我们已建立了乡村振兴评估机制及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涉农、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并且取得一定成效,有效保持了金融精准帮扶贷款的合理增长,实现了涉农贷款的持续高速增长,截至9月末累计发放涉农小微企业贷款 975 笔,涉及金额41.2亿元,惠及企业 756户,有效缓解辖区“融资难”困局。其中支持重点项目2家,贷款金额2100万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家,贷款余额2812万元。

接下来我行将继续积极地多渠道收集涉农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及时向银行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企业名录,配合政府各部门搭建对接平台,满足涉农企业融资需求。二是督导银行机构深入了解农村生产企业经营情况,在风险可控,授信规模合理,贷款利率符合支持农业生产企业融资政策的前提下,推出普惠型线上线下金融产品。三是积极配合政府做大做强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企业、担保公司相互合作,助力农业生产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