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按照省、市、区文件会议精神,区教育局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学校和幼儿园(简称校园)、区教育行政办公区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和对我区校园、区教育行政办公区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把抢救人的生命作为防震救灾第一位,把抢救学生和幼儿(简称学生)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全力做好地震灾害预防和灾害救援工作。

2.分级响应、统一领导。我区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在区人民政府和局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在区地震局的指导下,局各股室、各学校和幼儿园按照职责分工及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采取紧急措施做好应急抢险及救援工作。

3.警钟长鸣、预防为先。各校(园)要全面加强防震安

全知识教育,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地震应

急演练和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1.区教育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志强 

副组长:侯杰  贾利云  赵国富 徐立英  纪海  胡爱民

成 员:局各股室负责人、全区各校(园)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领导全系统抗震救灾工作;了解和掌握震情、灾情及发展趋势;指挥协调对受灾人员的紧急救援;组织对伤员救治、转运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指挥协调各种抢险行动;组织受灾教职员工、学生和幼儿的安置及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执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海东星同志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贯彻区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及局抗震救灾工作组之间的应急工作;汇集、上报、通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根据灾情信息提出具体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承担局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抗震救灾工作小组及职责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贾利云

副组长:林满山   赵永红

成员由督导室、招生办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按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教育系统抢险救灾活动。

(2)医疗防疫组

组 长:侯杰

副组长:赵连升  苏龙  刘耀华  王俊芳

成员由基教、教研室、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按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开展教育系统建立临时医疗救治点,抢救、转移、治疗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学校的饮水、食品安全等工作,帮助灾区学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

(3)师生安置组

组 长: 赵国富

副组长:史海  孟建中

成员由人事、电教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师生疏散、师生避难所的搭建和师生遇难者的善后工作;负责灾区学校救灾物资的储存、调配和发放工作,确保师生的基本生活。

(4)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

组 长:徐立英

副组长:郭宏  刘文明  郭志强  张耀东

成员由财务室、基建办、助学办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抗震救灾物资、师生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援助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5)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胡爱民

副组长:白海军  白全文   赵霞   王秀青

成员由办公室、政教、党办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全系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通讯畅通;负责编印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材料,搞好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6)安全保卫组

组 长:纪海

副组长:海东星  白清才  杨昆

成员由安全办、监察室、审计室及有关校园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各校园灾后的抢险救助和治安保卫工作。

四、应急响应机制

(一)通讯联络

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设立报告电话,确保联络畅通,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报告程序

1.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将地震情况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报区委、区政府。

2.受灾校园在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教育局、当地镇政府和区地震局。报告要明确如下内容:

(1)受灾学校、幼儿园及地震发生时间等;

(2)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受灾的报告学校(幼儿园)、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三)应急响应主要措施

1.地震发生后,受灾校园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灾害发生后,区局组织相关车辆迅速集中,由区局地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同时要求局机关全体同志立即到教育局集合,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接受任务,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应急处置

1.人员疏散:教职工、学生安置组应急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到达,按照人员疏散和转移方案指导教职工、学生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2.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医疗防疫组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工作。

3.处置险情:当遇到险情时,现场指挥员应根据地震局的通报情况,沉着、冷静、果断地做出正确判断,科学的组织抢险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应急物资筹措及供给组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供排水、供电、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进行抢险,尽快恢复校(园)基础设施功能,保护校(园)内重点文档资料和重要设施。

4.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和指导校(园)加强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的警戒。

5.信息收集:通讯联络及宣传报道组应会同校(园)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灾情况、救灾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五)应急响应终止

学校、幼儿园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教职工、学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校(园)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可由区教育局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五、预案的修订、完善和演练

区教育局负责本方案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操场和其他空地规划设立紧急避难场所,配置必要的应急设施;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地震应急知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工作机制;要积极组织师生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活动,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将损失控制到最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的财产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更新期限为5年。

 

 

 

平鲁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