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立足资源优势,大力推动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5规模养殖场圈舍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补贴,现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与条件

实施时间:本补贴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预计11月底前完成补贴。

补贴对象: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并具备相关养殖经营手续。

补贴范围:通过申报,2025年10月10日前完成以下建设任务,一是新建或扩建养殖圈舍,二是贮草设施,三是粪污处理设施,给予相应补贴。

补贴条件:1、合法合规经营。具备完备的设施农用地批复手续、环保备案手续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建设地点需符合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不在禁养区内。2、达到养殖规模标准(扩建的达到、新建的后续达到)。生猪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0头及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5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年出栏肉牛100头及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30头及以上。肉羊养殖场:年出栏肉羊300只及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羊100只及以上。家禽养殖场:蛋禽存栏10000只及以上,或肉禽年出栏30000只及以上。3、达到建设规模标准。圈舍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堆粪场、化粪池使用面积达到300立方米以上;干草棚、青贮窖使用面积达到300立方米以上。

、补贴标准

补贴项目

补贴标准

建设标准

养殖圈舍补贴

新建或扩建标准化养殖圈舍500平米以上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单个养殖场圈舍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采用砖混、双层彩钢结构的标准化圈舍,要求圈舍设计合理,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保暖、安全性能。

贮草设施补贴

新建贮草设施3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补贴100元。单个养殖场贮草设施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青贮窖墙体应采用石头混凝土结构,干草棚采用采用砖混、彩钢结构。建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粪污处理设施补贴

新建堆粪场、化粪池300立方米以上的,堆粪场每立方米补贴50元、化粪池每立方米补贴100元。单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堆粪场、化粪池设施需符合环保要求,能够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申报流程

通知公告:区草牧业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补贴公告,通知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报流程到草牧业发展中心进行申报。

交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并有意愿建设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提交补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批复手续、环保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自筹资金证明、项目建设预算等相关材料。

区级一是草牧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项目建设情况,核实申报信息真实性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审通过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通知经营主体按上报的建设内容,开始建设项目,并留存影像资料。二是2025年10月10日前,各经营主体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提交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供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建设前后对比照片、工程建设合同等相关材料。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取消其补贴资格。三是区草牧业发展中心对照建设任务进行复审,再次实地核查项目。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和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建设面积,核算补贴金额。对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经营主体,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公示公告:审核通过的拟补贴对象和确认补贴金额在平鲁区政府网站、乡镇政府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调整

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平鲁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补贴对象账户。

、资金来源与预算

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

资金预算:预算补贴资金为800万元。

特此说明:如经营主体申报建设补贴金额数量超出总补贴资金800万元,将根据资金总量和审核补贴资金比例,对实际补贴比例进行调整,最终核定补贴金额。

申报时间:2025年6月30—2025年710

申报地点:平鲁区草牧业发展中心

人:

联系电话:1863495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