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撬动作用,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推动我区现代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壮大。结合我区实际,有关要求如下:
贴息对象: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贴息范围: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冷链物流、粮食烘干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并对保障粮食和油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贷款予以优先支持,但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贷款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生产资料购置等。已享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贴息政策、乡村振兴周转金政策、农业信贷担保贴息政策的建设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该贴息政策。
贴息额度:对贴息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项目,在2023-2024年所支付的贷款利息予以补贴,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奖补资金不得超过200万元。
贴息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获得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对同一个主体的同一笔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贴息标准:实施主体当年累计获得各级财政的贷款贴息奖补资金总和折算成贴息比例后,不得高于人民银行当年1月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65%)或者所付利息的100%。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比例不得高于LPR的70%且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折成利不得超过1.6%,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4%,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含)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2%,贷款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折成利率不得超过1%.
贴息流程:一是入库。区草牧业发展中心将符合条件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储备录入全国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融资项目库,省、市逐级审核储备。防止出现以不同建设主体名义对同一项目重复入库的情况。二是申请。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由符合条件的贴息对象向区草牧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贷款合同、付息凭证、贷款用途等)。三是补助。区草牧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查阅资料、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贴息资金按标准直补到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申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7日
申报地点:平鲁区草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聂东升
联系电话:1393495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