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按照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平鲁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企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市监[2025]23号)和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监[2025]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我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如下:

一、认真梳理,夯实基础

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抽查事项清单复制到本单位名下,并制定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向社会公布。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统筹建立完善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所监管领域检查对象底清数明、全面准确。同时要进一步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执法检查人员分类标注、更新及时。

二、工作计划

(一)精心组织领导。努力将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平鲁区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国栋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贾鹏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  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治国   局党组成员

        殷文权   局党组成员

        马建国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成  员:马  奇、苏 新、高  艳、杨佳鹏、张海燕、于化龙、李珍祥、高志永、赵二旦、徐振国、赵之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队,由高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配套机制。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依托“山西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执法工作,实现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将社会诚信信息及时归集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三)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照工作任务计划,把任务计划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工作进度看的见,流程摸得清,到期见效果,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对抽查操作以及检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流程准确、执法严格、公示及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科学组织、规范实施

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发起部门要与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时间、方式,抽查比例、执法人员匹配等。

特别对被抽查监管对象,要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B、C、D标注类别结合重点监管事项与一般监管事项确定抽查比例与年度抽查频次。在检查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检查前需要检查对象提供的证照、财务等资料等相关印证资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通过“互联网+监管(山西)”或其他官方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贵”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防止监管脱节。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整体联动、强化监管

按照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要求,大力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部门和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监管的威慑力。探索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督促、严格考核

各级政府在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中,特别强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绩效考核体系。我局对该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使用培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入企宣传力度,提升企业知晓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朔州市平鲁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1日


2025年度(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要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数量

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要求

抽查日期

发起部门

配合单位

1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随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危货运输企业

不低于50%;每年1次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月-12

区交通

区市场监管局

2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随机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不低于15%;每年1次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级企业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月-12

区交通

区市场监管局

3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随机

交通运输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交通运输工程参建单位

不低于15%;每年1次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分别递加抽查比例、频次

3月-12

区交通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