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朔州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一期)大沙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3日-20244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朔州市平鲁区林业和草原局2楼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49-6960286

    编:036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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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低碳硅芯产业园区(一期)大沙沟治理工程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

朔州市平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中绿晋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平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3667.49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本着上下游统筹,左右岸兼顾,近远期结合的原则, 对开发区内大沙沟蜿蜒曲折河道采取裁弯取直,本次工程大沙沟治理段原河道长度 1.92km,治理后河道长度 0.765km,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60 亩。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过程采取分步导流、逐段施工的方式。施工废水和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定期对场地进行清扫、洒水等;四周设围挡;现场堆存区需苫盖,土方及时清运;运输物料的车辆应苫盖;设车辆清洗装置;运输路线及时洒水、清扫。

(3)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运输车辆要减速慢行,施工机械设在远离敏感目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临时土方采取就近堆放的方式堆存,尽量采取“随挖随运随填”的方式,减少临时土方的堆放时间,确实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采用编织袋装土临时拦挡,边坡采用彩布对表土临时覆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至环卫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河道治理完成后,运营期不需要人员值守,无固废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