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政府、街道办、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会〔2023〕1次会议审议,批准由设区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别公布本辖区内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发〔2023〕3号)和《朔州市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区)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朔文物发〔2023〕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规定及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将我区上木角村朔县县委县政府旧址、绥蒙军区司令部旧址、二道梁阻击战遗址、虎头山伏击战遗址、口子上贺龙路居、下面高朔县县委县政府旧址、武云英烈士墓公布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请平鲁区政府及直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文物部门要科学划定第一批级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完善记录档案。

二、区文物、退役军人、党史研究等部门要充分挖掘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加强红色文化的展示、传播,发挥好红色资源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主题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平鲁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