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180万t/a矿井4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以及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4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24202252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6062249

通讯地址: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井坪镇原引黄指挥部旧址)      

    编:036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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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180万t/a矿井4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

平鲁区陶村乡、下面高乡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白芦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下面高乡。本次4、9号煤层配采,前期为4-1与9号煤层配采,后期为4-2与9号煤层配采,配采生产规模仍为180万t/a。

    白芦煤业配套选煤厂必须与4、9#煤层配采工程同步运行,配套选煤厂在未建成并满足投运条件前,本次4、9#煤层配采项目不得运行。配套选煤厂建成后,原煤经筒仓仓下封闭式输煤皮带运至配套300万吨/年选煤厂洗选。

1、废气:拆除现有燃煤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原址新建天然气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配低氮燃烧器。

2、废水:对矿井水,新建1座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共2×50m3/h,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用水,其余外排至马关河。生活污水利用原两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及厂区绿化降尘洒水,不外排。

3、固废:矸石回填井下废弃联络巷道,不出井;危险废物利用原危废暂存间驻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渗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年清运2-3次,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暂存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5、地表沉陷生态治理:实施沉陷区土地复垦与生态综合整治,对于受采动影响的土地进行复垦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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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4号、9号煤层配采项目

平鲁区井坪镇、白堂乡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白堂乡一带。

本次矿井4号、9号煤层配采规模仍为2.1Mt/a,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不新增工业场地和井筒,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利用现有的主斜井、副斜井和风井场地内的回风斜井1、回风斜井2。矿井4、9号煤层配采设两个水平开拓全井田,一水平标高+1235m,开采4号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二水平标高为+1185m,开采9号煤层,划分为三个采区。配采项目投产时,在4、9号煤层各布置一个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两个工作面隔天交替生产,1:1配采,配采结束后,利用+1185水平开拓9号煤层。矿井服务年限24.67a。

1、废气:燃煤锅炉已经更换为燃气锅炉,原煤输送、转载采用全封闭带式输送机走廊,在转载点和跌落点采取喷淋降尘装置,采用筒仓储存。

2、废水:矿井水处理能力300m3/h,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用水,其余外排;生活污水采用“格栅+调节池+MBR+活性炭+超滤+反渗透+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400m3/d,全部回用。

3、固废:掘进矸石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危险废物利用原危废暂存间驻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矿井水处理站污泥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渗入产品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一年清运2-3次,由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箱收集暂存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暂存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5、地表沉陷生态治理:矿方对现有沉陷影响区采取了经济补偿和填充裂缝等临时措施,共计投入230.55万元。采空区未塌陷稳定,待下阶段达到稳沉后一并进行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