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朔财建二[2018]60号)精神,2016、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已从债券扶贫资金中下达我区,本次市级资金按两年应配资金的79.2%下达,共计141万元。我区分配方案为:2016年1550元/户(街道办除外),2017年3300元/户。2017年度存量危房改造财政垫付资金6.3万元本次应还未还,也随本次资金下达到2017年度市级配套资金中,该年度除高石庄和西水界乡以外其他乡镇应配资金已配齐。财政垫付的6.3万元待下次市级资金到位后归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精神使用本次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另附表):
平鲁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