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举报投诉“大棚房”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二、举报途径
区国土资源分局 举报电话:0349-6062341
联系人:王兴龙
区农业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349-6063387
联系人:张利民
三、保护措施
为确保全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取得实效,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大棚房”问题,平鲁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
特此通告
平鲁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
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