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1125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督办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第十八批X140000201811240021案件。平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12912时,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将危险废物煤焦油未按规定存放,非法处置,卖给没有任何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人。

(二)调查情况

经平鲁区环保局20181125日至27日调查: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平朔能化公司)是中煤平朔劣质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位于朔州市平鲁区北坪循环经济园区。设计年产合成氨30万吨(中间产品)、多孔硝铵40万吨、液化天然气1.1亿Nm³。20131230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3]1791号文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77月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对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劣质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即能化公司)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朔环审[2017]31号文进行了批复。排污许可证编号:14060306100004-0603,有效期至2021316日。

经查,煤焦油是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副产品之一2017816日能化公司与山西立信化工公司签订了重环烃(煤焦油)加工合作协议,201712月至201811月能化公司向山西立信化工公司销售重环烃(煤焦油)2279.15吨,这期间共产生煤焦油2279.15吨,无库存。

山西立信化工公司于200310月注册成立,是一家以加工煤焦油为主的企业,山西省环保厅以晋环函[2011]789号文批复了《山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2×3万吨/年炭黑、2×3000kw/年尾气发电及15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文水县环保局以文环验[2016]126号文对山西立信化工有限公司2×3万吨/年炭黑、2×3000kw/年尾气发电及15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进行了阶段性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14112126690009-1121,有效期至2019829日。

按照《2016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关豁免规定,中煤平朔能化公司存在一直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按危险废物管理,未建立管理台账,未向平鲁区环境保护局进行过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擅自将2279.15吨煤焦油出售给山西立信化工公司。

经现场调查,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城郊结合部;利益关系属群众身边的其他问题。

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针对上述环境违法问题,采取的处理处罚措施

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擅自转移煤焦油违法行为,20181128日平鲁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责改字[2018]04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擅自转移煤焦油的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完成煤焦油的申报登记、管理台账等工作。20181129日平鲁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平环罚告字[2018]04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项及第二款之规定拟处罚30万元。                

(二)人员问责情况

经平鲁区环保局2018112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队长程文同志诫勉谈话处理;经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81128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健安环部部长范拴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81129日,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将上述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形成高效的环境监管运行机制。

2、切实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持续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联系人:平鲁区环保局王慧明    13133493455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国共产党朔州市平鲁区委员会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