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1121日,收到市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督办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第十四批(X140000201811200021)案件。平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井坪街道办、区市容市貌局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12312时,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石油公司油库土地一直闲置,地上杂草,垃圾满天飞,下雨天污水横流,多次反映无人管理。

(二)调查情况

经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石油分公司调查,石油公司油库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井坪镇井西街南(原陵园路30,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2003年公司改制将油库关闭,同时拆除了油罐及输油管线。同时按照《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重组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0365号),该油库土地性质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更为授权经营土地,租赁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土地使用权、处置权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了盘活企业拥有资源,中石化平鲁分公司已对该闲置场地制定了盘活方案,但因与部分职工占地纠纷,盘活工作搁浅,至今油库后院(原油罐区)9820平方米一直闲置。

经平鲁区市容市貌局、井坪街道办现场调查,该处闲置地东西用高1.8米砖墙与周围居民隔离,正南是原石油公司家属院后墙,北邻井西街,无居民居住,无生活垃圾堆存、无污水,长满杂草,杂草上挂有废塑料袋、废纸等。

该问题区域分布属城郊结合部;利益关系属群众身边的其他问题。

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针对上述环境违法问题,采取的处理处罚措施

1、平鲁区政府要求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朔州平鲁石油分公司采取措施化解职工矛盾,加强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盘活国有资产。

2、平鲁区市容市貌局对该闲置地杂草上挂的废塑料袋、废纸全部进行清理,共清理塑料袋及废纸等垃圾约20公斤。

(二)人员问责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81123日,在区政府网站(http://www.szpinglu.gov.cn将上述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1、针对群众反映的石油公司油库土地闲置、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平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闲置土地利用管理,市政部门加强建成区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创优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2、要求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提高认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国共产党朔州市平鲁区委员会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

                                                                       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