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朔州市平鲁区公开聘用研究生学历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区事业单位公开聘用研究生体检工作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综合考核公告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集中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18413

集中时间:20184137点前

集中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如需进一步检查、复查的费用由体检医院向考生另行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

五、体检要求与纪律

(一)体检工作在区第三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区聘用研究生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听从安排,按规定有序参加体检,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三)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于20184137点前在集中地点报到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一律佩戴抽签序号参加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勿熬夜。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四)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349-6058102

监督电话:0349-6062616

 

 

 

           朔州市平鲁区事业单位聘用研究生

学历人才领导组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