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发〔2018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平鲁区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18319

 

平鲁区2018年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 和《山西省政府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按照“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提升脱贫人口的收入”要求和〈朔州市平鲁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脱贫攻坚组[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区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按照“应整尽整”要求,加大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先急后缓、积极稳妥、精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巩固脱贫成果为导向,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强力推进整合资金项目及时落地生根。

(一)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建立涉农部门参加的财政资金支持扶贫开发联席会议制度,审查确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做好巩固脱贫成效项目储备,承担整合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年度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实现与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的有效衔接。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及资金监管,区扶贫办负责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

(二)提高效益,促进发展。区脱贫攻坚领导组根据区年度巩固脱贫攻坚计划和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本年度涉农资金整合规模。坚持“六个精准”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目标走、目标跟着巩固对象走”的原则,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项目资金整合的综合效益。

(三)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按照“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和规划引领、项目支撑、集中投入等要求,紧紧围绕全区特色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加大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工作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四)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在总结经验、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充分发挥好整合平台的作用,积极探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机制,全力保障打赢巩固脱贫保卫战。

二、巩固目标

按照《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晋办发[2016]42号)和《平鲁区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平发[2016]25号)总体要求,切实强化涉农资金对巩固脱贫成效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实施就业转移、产业扶持、危房改造、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脱贫项目工程,不断增加人民群体的经济收入,不断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成果。

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根据《关于明确统筹整合中央资金范围的通知》(晋统筹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起,对于中央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20大项涉农资金,36个国定贫困县继续统筹整合,22个省定贫困县不再统筹整合,按资金原用途使用。对于上级下达我区的省级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656项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对2018年预算安排的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也要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预计全年整合资金8300万元(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属于整合范围内的省级资金7511.91万元,预计今年在去年下达资金的基础上增加10%)。按照统筹整合资金的有关要求,先期对2018年上级已下达到我区纳入统筹整合的省级涉农资金1931.19万元(涉及213项)进行整合,对出台整合方案以后需要整合的上级资金将在年底的调整方案中予以说明。先期纳入整合范围内的资金是:

第一类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

(一)涉及扶贫发展资金900万元。

(二)以工代赈资金200万。

第二类农林水资金831.19万元。

(一)涉及农业发展资金335万元,其中:

1.粮食高产创建工程50万元;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70万元;

3.畜牧产业提升工程115万元;

4.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00万元。

(二)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19万元,其中:

1.两山造林工程(环京津生态屏障建设区配套)150万元;

2.两区增绿工程(重点乡村园林绿化)25万元;

3.双保管护工程森林资源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146.19万元;

4.双保管护工程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监理费配套)10万元。

(三)  农机产业化发展资金165万元,其中:

1.现代农机推广项目15万元;

2.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120万元;

3.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30万元。

2018先期实际整合省级资金1661.0524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829.8624万元、农林水资金831.19万元,资金整合率达到86 .01%

四、年度建设任务与资金使用安排

根据我区巩固脱贫成效规划和项目库情况,2018年先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661.0524万元。分322项,建设项目如下:

第一类产业发展类项目(共10886.19万元)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产业项目(共115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对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6768人发展种植产业、种植优种谷子、玉米,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工。

4.绩效目标:通过发展种植产业,种植优种谷子、玉米,增加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夯实村民的物质基础,逐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二)杂粮特惠补助(共115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对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126人种植杂粮、薯类、中药材给予特惠补助,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补助标准:杂粮每亩补助25元、薯类每亩补助50元、中药材每亩补助200元。

4.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帮助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杂粮、薯类、中药材项目,稳定实现增收。

(三)发改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共3200万元)

1)中药材种植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在向阳堡乡平番城村新增种植柴胡650亩。涉及1210人,其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50人,其他农户860人,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帮助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中药材项目,稳定实现增收。

2)草场建设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80万元,在西水界乡骆驼山村扩建草场3000亩。涉及1450人,其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30人,其他农户1020人,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帮助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增收。

3)垫滩造地工程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在阻虎乡后暖沟村续垫滩造地120亩。涉及1100人,其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310人,其他农户790人,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发展和改革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帮助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实现增收。

(四)林业生态脱贫项目(共3321.19万元)

1)两山造林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0万元,在下木角乡、西水界乡完成造林3000亩。

2.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补助标准:每亩500元。

4.时间进度:20209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双保管护工程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46.19万元,在全区各乡镇完成未成林地管护14.619万亩。

2.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补助标准:每亩10元。

4.时间进度:20189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3)重点乡村园林绿化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25万元,在下水头乡5个村完成村庄绿化。

2.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时间进度:20209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现代农机推广项目(共115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5万元,在全区牧草机械化示范点建设1000亩。

2.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六)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共15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50万元,其中:在平鲁区建设燕麦绿色高产示范片2000亩,每亩补助100元,投资20万元;建设马铃薯良种繁育400亩,每亩补助250元,建设马铃薯原种繁育20亩,每亩补助10000元,共计投资30万元。

2.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加快形成农业绿色产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第二类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共3235万元)

(一)农机深松作业项目(共112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20万元,对全区适合深松整地的4万亩地块进行作业。

2.责任单位: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3.补助标准:每亩30元。

4.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畜牧提升工程(共145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5万元,用于平鲁区白堂乡窝窝会村宏泽农牧专业合作社、西水界乡小坡村兆瑞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堆粪场2000立方米,每立方米补助200元;畜牧局开展畜牧技术培训。

2.责任单位:平鲁区畜牧兽医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  农牧交错带建设项目(共17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用于平鲁区井坪镇北坪村兴平农牧有限公司、双碾乡杨家窑村瑞和农牧专业合作社、西水界乡骆驼山村骆驼山生态农牧专业合作社、双碾乡良关村林木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双碾乡布店村汇丰农牧专业合作社改造牛舍10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新建青贮窑1680平方米、每立方米补助120元;干草棚14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50元;开展肉羊人工授精技术推广。

2.责任单位:平鲁区畜牧兽医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第三类  其他(共9539.8624万元)

(一)教育扶贫项目(共270万元)

1)雨露计划补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0万元,对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一、二、三年级中职中技、普通大专、高职院校的200名在校学生补助。解决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

2.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补助标准:每人补助2000元。

4.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实施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2)教育扶贫贫困大学生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对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当年考入二本B类的60名学生补助。解决已脱贫的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

2.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补助标准:每人补助5000元。

4.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实施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全覆盖的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二)金融扶贫项目(共2280万元)

1)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80万元,对全区2305户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进行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

2.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贷款规模及贴息标准:为已脱贫的贫困户每户贷款5万元,按基本利率进行财政年度贴息。

4.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5.绩效目标:实现“产业+金融”贫困人口全覆盖,帮助全区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成效。

2)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0万元,用于山西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山西晋明绿农种植有限公司的中药材种植、朔州市全益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小杂粮加工、朔州市平鲁区长良农牧有限责任公司的幼苗种植项目的贷款进行贴息。

2.责任单位:区农业委员会。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帮助企业发展种植及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成效。

(三)社会保障项目(共279.8624万元)

1)医疗意外保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46.0224万元,为全区已脱贫的676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购买68元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险。

2.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高效推进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工作,不断提升健康扶贫的保障能力。

2)补充医疗保险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3.84万元,为全区已脱贫的676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每人补助补充医疗保险50元,高效推进医疗保险补贴工作。

2.责任单位: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减轻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负担。

(四)  培训就业项目(共170万元)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70万元,实施专业技能型培训375人,每人标准800元;新型主体带头人培训200人,每人标准2000元。其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00人,其他农户375人,用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增加贫困户收入。

2.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实现培训对象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为巩固脱贫保障提供技术支撑。

(五)其他项目(共240万元)

1 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30万元,在全区扶持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机械。

2.责任单位:平鲁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成效。

2)京津风沙源工程监理费

1.资金安排及建设任务:安排整合资金10万元,用于京津风沙源工程项目监理。

2.责任单位:平鲁区林业局。

3.时间进度:201812月底前完成。

4.绩效目标:稳定实现增收,巩固脱贫成效。

五、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一)严格项目立项评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围绕生产发展和巩固提升产业发展,制定巩固脱贫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在各乡镇申报村级巩固脱贫项目的基础上,由区脱贫攻坚领导组,按照巩固脱贫成效相关要求,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筛选评审,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精准。

(二)严格项目实施责任。在项目实施管理上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扶持等项目,原则上由区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些零星、分散的小项目也可由相关乡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报区脱贫攻坚领导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并跟踪问效。

(三)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所有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必须纳入年度巩固脱贫计划进行项目安排,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到项目成熟一个,及时批复实施一个,并加快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审核和完善报账资料,对报账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

(四)加快项目强力推进。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属政府采购类项目要积极做好前期工作,按程序优选勘察设计单位,尽快完成投资评审和招投标工作,督促中标单位及时进场施工。属“先建后补”类项目,相关部门也需及时报备实施方案并指导项目所属乡镇优质高效实施。

(五)严格项目投资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验收审计制等制度,让项目实施在阳光下运行。区监委、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面,应按要求实行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制;适合“先建后补”项目,也需按要求进行预算评审和第三方参与核算,杜绝跑冒滴漏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对挤占、挪用、骗取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强化项目推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区脱贫攻坚领导组要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规划衔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巩固脱贫成效规划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部门专项规划与巩固脱贫成效规划的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完成巩固脱贫成果任务。

(三)严格监督检查。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情况等,并实行巩固成效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把履行监管职责、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纳入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项目推进不力、按规定时间节点完不成任务,被上级暗访巡查、核查评估、督导检查通报的和影响全区巩固脱贫成效的,要严肃追责。

(四)加强绩效考评。区政府将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资金规范使用为重点的绩效考评体系,设置考评指标,规范考评程序,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以脱贫攻坚领导组名义予以通报。

本方案可根据《平鲁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入库项目》实施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年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