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按照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资金使用要求,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02.2334万元进行整合,现将2017年第三批扶贫专项资金2402.233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计划

1、贫困村提升资金1050万元。资金用于我区贫困村解决贫困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文化场所建设、村容村貌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巩固提升工程。其中2015年脱贫39个村每村8万元,20162017年的41个贫困村每村18万元。

2、企业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2.2334万元。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增收有直接或辐射带动作用的企业的贴息进行贴息补助。

3、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1100万元,按照《关于开展财政涉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晋脱贫组【201632号),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股权化,作为贫困户投入到企业 、合作社优先股,贫困户从中获得资产性收益的方式,从而建立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资金依照《平鲁区统筹整合资产收益金实施方案》使用管理执行。资金投入3个企业分别是:平鲁区长良农牧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平鲁区烨明农牧专业合作社300万元、平鲁区金铃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

4、行政村互联网覆盖资金150万元,资金用于联通、电信三家公司解决我区行政村未通互联网和手机信号问题。每家75万元。

 二、资金使用要求

1、要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优化扶贫项目设计,把扶贫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脱贫任务相衔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2、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合理确定扶贫范围、规模及标准等。

    三、监督及管理

  1、全面推进信息公开。要通过多种形式将政策规定、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要按照《平鲁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办法》(平扶开发[2016]6号)的有关要求,将扶贫对象确定、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全面公开,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增强时效性。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扶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前和完成后,各单位将资金使用计划和完成情况报区财政局农财股和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备案。

 

附表:1.2017年第三批扶贫专项资金整合明细

      2.2017年第三批财政扶贫整合资金使用计划

      3.贫困村提升工程资金分配明细

4.平鲁区2017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平鲁区2017年行政村通网覆盖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6.2017年第三批扶贫整合资金拨付清单

   点击下载附表平扶开发【2017】29号关于下达2017年第三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1.doc

     

 

 

                     朔州市平鲁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