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LNG/L-CNG加气站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030日-20171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49--6062249

  通讯地址:平鲁区井坪镇平安东街98           编:0368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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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LNG/L-CNG加气站项目

朔州市平鲁区紫河路东侧31号商铺

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鲁区LNG/L-CNG加气站项目,位于朔州市平鲁区紫河路东侧31号商铺。项目占地12155.20平方米,建筑面积1565.0平方米。主要建设260m3LNG立式储罐及6个加气岛,设置3台单枪加气机,2台双枪加气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加气能力:压缩天然气CNG 1.5Nm3/d、液化天然气LNG 3Nm3/d,项目总投资1910.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项目建成后站房冬季采用燃气壁挂炉供暖,不得建设燃煤锅炉;按规范要求建设BOG回收系统;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检查阀门、管道,及时更换密封垫、阀芯等,防止管道、阀门及储罐泄漏。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职工生活污水,进入30 m3的化粪池,定期抽运,用于农田施肥。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进站车辆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送区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液压油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在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状。

2

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下水头加气站

 

 

 

 

 

 

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下水头村南

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朔州市龙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下水头加气站项目,位于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下水头村南。项目占地5525平方米,建筑面积1565.0平方米。主要建设260m3LNG立式储罐及6个加气岛,设置3台单枪加气机,2台双枪加气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加气能力:压缩天然气CNG 1.5Nm3/d、液化天然气LNG 3Nm3/d,项目总投资1529.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及管理措施。项目建成后站房冬季采用燃气壁挂炉供暖,不得建设燃煤锅炉;按规范要求建设BOG回收系统;加强运营期管理,定期检查阀门、管道,及时更换密封垫、阀芯等,防止管道、阀门及储罐泄漏。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气站采用旱厕,职工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站区抑尘、绿化用水,不得外排。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进站车辆管理,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送区垃圾填埋场填埋。

5、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全部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