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12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帮扶车间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83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乡镇审核,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材料复核。现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就业帮扶车间山西春策农牧专业合作社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1027日至2023113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电话:0349-6064276

  邮箱:szplfpb@126.com

  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