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按照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实施了乡村振兴衔接项目项目。目前,部分项目已按年度规划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但资金有部分结余,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经研究,对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第二批结余资金38.496475万元进行重新安排使用,具体如下。
一、结余资金(38.496475万元)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 5.5万元(中央资金);
(二)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户)杂粮特惠补助资金 11.278275万元(中央资金);
(三)教育扶贫大学生资助项目20万元(区级资金);
(四)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医疗 1.6052万元(区级资金);
(五)防返贫保险 0.113万元,其中2021年0.0534万元、2022年0.0596万元(市级资金)。
二、资金使用计划
(一)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23.496475万元;
(二)脱贫(监测)人口就业交通补贴、就业稳岗补贴、庭院经济补助资金15万元。
三、资金监督管理
(一)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区、乡、村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绩效评价情况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三)落实资金监管责任。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支出情况、项目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第一线监督作用,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附件:2022年部分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结余资金进行调整使用计划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3496064276、12317
朔州市平鲁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8日
附件:
资金下达文件文号 |
原项目 |
资金量(万元) |
调整为 |
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朔财农〔2021〕93号) |
雨露计划项目 |
5.5 |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5.5万元 |
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户)杂粮特惠补助项目 |
11.278275 |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11.278275万元 | |
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平乡振发〔2022〕23号) |
教育扶贫大学生资助项目 |
20 |
脱贫(监测)人口就业交通补贴、就业稳岗补贴、庭院经济补助15万元,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5万元 |
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医疗 |
1.6052 |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1.6052万元 | |
关于下达2021年精准防贫保障险资金的通知(朔财农〔2021〕35号) |
防返贫保险 |
0.0534 |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0.0534万元 |
关于下达2022年精准防贫保障险资金的通知(朔财农〔2022〕 号) |
0.0596 |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贴息0.0596万元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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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96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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