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全面提升我区散煤管控水平,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局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结合,严控散煤污染,取缔散煤销售点。

    20179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东坪小区销售大炭的赵某等三户流动散煤经营户进行了依法取缔。

  20189月,我局执法人员在井坪镇禁燃区可能存在散煤销售的地段张贴平鲁区政府民用优质煤配送宣传资料,并向周围群众和流动散煤销售人员讲解法律政策。

  为彻底取缔散煤销售点,20189月,平鲁工商局牵头,联合区交警、执法大队等单位,出动执法人员22人,对建成区内的8家散煤流动经营车辆和人员进行了强制驶离、取缔。

  经过持续的清理和取缔,平安西街、东坪、安口河等几个集中销售散煤的地段已全部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