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摸清全区煤炭企业防洪工程、水患调查和采空区沉陷裂隙治理情况,督促煤炭企业切实做好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在全区煤炭企业开展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45日起到6月底结束,分企业自查自检、安监组普查、局抽查三个阶段进行,覆盖全区各煤矿、洗选煤厂。为确保此次检查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煤炭企业防治水及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的通知》(平煤字〔201841号),要求煤炭企业严格对照检查表自查,并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进行隐患整改验收。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各煤炭企业是否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是否与气象、水利、防汛、电力、救护队等部门建立完善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与预防机制,是否制定防排水措施,“三防”物资是否按要求准备到位,是否设专人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裂隙及采空塌陷区、废弃井口、钻孔进行检查,是否对重要场所的继电保护、防雷装置进行检查,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组织一次抢险演练,是否对涉及地面河道、桥梁、涵洞、排水沟进行一次彻底清淤维修,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等24项。

目前,通知已下发到全区各煤矿、洗选煤厂,专项检查已进入企业自查自检阶段。